精神损害是否纳入医疗赔偿?
2026-01-04广州医疗纠纷律师
精神损害是否纳入医疗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医疗损害责任案件中,如果能够证明由于医院或者医生的过失导致了患者身体上受到伤害,并且这种伤害给患者带来了严重的精神痛苦,则受害方有权要求获得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值得注意的是,索赔时需提供充分证据证明精神损害的存在及其与医疗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医疗纠纷调解不成怎么处理?
当医疗纠纷通过调解无法达成一致时,当事人可以选择通过诉讼途径解决争议。在选择诉讼之前,当事人也可以考虑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或医疗损害鉴定,以明确责任归属和损害程度。如果决定采取诉讼方式解决,则需要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并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提交证据材料等。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回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四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因医疗事故引起的精神损害是可以纳入到赔偿范围之内的。但具体能否得到支持及赔偿金额多少,则需要根据个案的具体情况来判断。建议在遇到此类问题时,及时咨询专业律师获取更详细准确的法律意见。
